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—2025年度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点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盐师院委〔2026〕53号)精神,经二级党组织申报、台账资料互评、现场汇报评审、校党委常委会审议,现将获评2023—2025年度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点名单予以公示:
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、历史与公共管理学院(法学院)党委、外国语学院党委、教育科学学院党委、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、药学院党委、海洋与地理科学学院党委、商学院党委、湿地学院党委、离退休党委(共10家)。
公示时间: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1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党委宣传部反映,联系电话:88233570。
党委宣传部
2026年11月5日